润滑油并不是危险品
1.油品的危险等级是根据闪点划分的
闪点是表示石油产品蒸发倾向和安全性质的项目。闪点在45℃以下的叫易燃品;45℃以上的为可燃品。从闪点可判断油品组成的轻重,鉴定油品发生火灾的危险性,闪点越高越安全。
2.危险特性分类
根据国家GB6944—2012《危险货物和品名编号》的规定,按危险货物具有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分为9个类别: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其中前5类都是燃爆危险品,后4类中很多物质也具有燃爆危险性。
3.润滑油的性能
首先,不具有易燃的特性;其次,不具备强腐蚀性;第三,不具备易挥发性;第四,不具备不易包装性;第五,不具备不易储运性。因此,润滑油不属于危险品,可以不用按照危险品运输、储存的条例执行。但是润滑油也属于化工产品,也要确保安全的储存和运输,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闪点的重要意义
闪点在消防工作中有着重要的意义,闪点是表征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一项重要参数:闪点是可燃液体生产、储存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的重要依据,是甲、乙、丙类危险液体分类的依据。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分为了三大种类。
甲类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原油、汽油等)
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
丙类液体:闪点大于60℃以上的液体。(重油、柴油、润滑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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