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操作规范
第三方收货管理规范
目的: 本规范旨在提高收货管理水平, 以确保双方采购供应, 接收货物以及入库等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适用范围: 所有项目
一、采购单
1.
我司采购的,供应商送货时,必须出据我司提供的采购定单(复印件或传真件),并在采购订单上注明具体项目。
我司采购的,供应商送货时,必须出据我司提供的采购定单(复印件或传真件),并在采购订单上注明具体项目。
2.
客户采购的,必须出具客户公司的采购单。且采购员应在货物到达仓库前,将该批货物的订购单以邮件形式发给运输部
客户采购的,必须出具客户公司的采购单。且采购员应在货物到达仓库前,将该批货物的订购单以邮件形式发给运输部
3.
订购单上应注明该产品名称、数量、编号,且该编号应该与实际货物上编号一致。
订购单上应注明该产品名称、数量、编号,且该编号应该与实际货物上编号一致。
4.
订购单上应有采购方和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订购单上应有采购方和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5.
对产品颜色、型号有具体要求的,须特别注明,随机的应注明随机。
对产品颜色、型号有具体要求的,须特别注明,随机的应注明随机。
6.
如实物须配套须在订单上注明配套产品信息。
如实物须配套须在订单上注明配套产品信息。
二、编号
1.每件物品上必须贴有编号,且该编号必须与该批货物采购单上的编号一致。
我们将根据实物上的编号与采购订单上的编号是否一致作为收货依据。
2.编号必须贴在产品上,不能用笔写在产品上。
三、
包装
包装
1.外包装必须包含以下信息,否则收货人员有权拒收.
A..名称 B.数量
C 产品编号。
C 产品编号。
2. 包装完整,干燥。包装破损、专用封箱带破损、包装潮湿收货人有权拒收。
3.每批送货应做到包装大小一致, 除尾数可用较小包装外,其余包装均要求统一尺寸.
4.每箱内容物原则上不超过100件,如所供应物品(首饰,挂件类)确属体积细小者, 需在每箱内用塑袋或小箱分装,确保单个包装在100件内. 并且需明确标示分包装的数量.
四、
清点
清点
1.仓库人员原则上应当场清点数量. 签字生效.
2.清点方式必须为全点。如数量较大可按件签收,保留签收后与供应商交涉的权利。
五其它.
1.如果是快递送货,请务必将采购订单外置,或者须由快递人员打开箱体取出采购订单,收货人员不能在没见到采购订单之前开箱。
2.正常收货时间为周一到周五、9:00——17:00
3.必须拒收的,运输部收货人员应该在拒收前通知相关采购人员。
(沙龙转载贴,作者账号:nty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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