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之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转》
自从80年代以来,外协(outsourcing)已成为商业领域中的一大趋势。企业越来越重视集中自己的主要资源与主业,而把辅助性功能外协给其它企业。因为物流一般被工商企业视为支持与辅助功能,所以它是一个外部化业务的侯选功能。多年来,欧美发达国家的物流已不再作为工商企业直接管理的活动,而常常从外部物流专业公司中采购物流服务。有些公司还保留着物流作业功能,但越来越多地开始由外部合同服务来补充。这些服务采购的方式对公司物流系统的质量和效率具有很大的影响。本文对自80年代以来,欧美发达国家物流外协第三方的做法与趋势进行分析,它对我国第三方物流业的发展,可以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推动物流外协的因素
在欧美发达国家,物流服务的外部化趋势是与物流服务供需双方面临的压力有关的。虽然各国情况有所不同,但基本的方面是一致的。
(1)物流服务的需求方
国外文献中,一般管理学者强调外协在成本上的潜在节省,而采购与营销专家则认为成本与服务的重要性相等。许多物流专家则认为对高水平服务的需求是外协的主要动力。近来,成本节约,服务改进和灵活性被认为对外协决策同等重要。
物流外协的另一重要因素是避免物流设施的投资。这一因素在80年代作为外协的主要利益所在。尤其是英国对公司税收系统的调整,使拥有资产的愿望 变成关注资产对利润的贡献上。这导致公司把资本集中在主要的能产生高效益并取得主要竞争力的业务上。有近60%的公司认为物流不是它们的主业,使用外部物 流合同承包商不仅减少物流设施的新投资,而且解放了在仓库与车队上占用的资金,它们可以用在更有效率的地方。
外协也使公司得到了主业为物流管理的 专业公司的专业技能。随着客户期望的提高、车辆运作法规的加强、技术的快速发展及经济与环境的不确定,对物流管理的需求越来越大。物流以合同方式外包,也 可以帮助公司克服内部劳动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对已建立并自己进行物流作业的公司,物流外协自然抵制已有克服的方法。采用自己物流系统的惯性,主要来自于不 愿轻易放弃对物流功能的控制,担心物流公司运作的质量。近年来,这些不成为问题,这是由于对合同物流作业已建立了信心,另外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是一大原因。信息技术的发展已使对合同物流作业的监控与自己管理物流非常相近。据调查,实际上有一半的公司由于外协而改进了物流的控制。
某些国家,尤其是英国,零售供应系统的结构调整,促进了合同的采用。大零售商已极大地增加了对采购物流的控制,并把它的日常管理外协给第三方作业。1997年,主要的英国零售商已控制了94%的工程配送(从配送中心到商店),将近47%的配送是外协的。在零售供应链的“快速反应”(QR)压力,导致了运送的频率增加和订单规模减小,这也迫使供应商必须加大利用外部物流供应商的力度,以分享服务的形式减少成本。在某些行业,如汽车和电子行业,对第三方集运服务的需求也类似,这些行业原材料“零库存”供应已广泛使用。
在国际物流方面也有类似的物流服务外部化趋势。制造商的国际运输与产品配送对合同物流供应商的依赖性很大。荷兰国际配送协会(HIDC)的调查表明,三分之二的美国、日本、韩国等的欧洲配送中心是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管理的。
(2)物流服务的供给方
近二十年来,欧美国家第三方物流服务已有了很大的改进。提供服务的标准已大大提高,作业效率也已大大提高,为客户需求定制的各类新型服务得到了发展。物流服务公司的营销也更强有力与熟练。
欧美许多运输与仓储公司已演变成了广泛物流服务的供应商。大多数国家,公路运输行业成为越来越竞争性的行业,资金回报下滑,利润率降低。通过改造成综合物流公司,大承运人能对服务增加价值,形成进入门槛较高的细分市场,以保证与客户的长期合同。这使它们能增加利润及成长。
在欧美发达国家,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外协其物流。最为彻底的方式是关闭自己的物流系统,并转移所有的物流职责给外部物流合同供应商。对许多自理物 流的公司,这一选择改变太大。它们不愿意处理掉现有的物流资产、去掉人员,去冒在过渡阶段作业中断的风险。有些公司愿意采取渐渐外协的过程,把责任移交以 地理区域分步实施,或以业务与产品分步实施。欧美公司一般也采用以下方式来使移交平稳化:
(1)系统接管
大型物流服务供应商全盘买进客户公司的物流系统的例子不胜枚举。它们接管并拥有车辆、场站、设备和接受原公司员工。接管后,系统可以仍单为此企业服务或与其它公司共享以改进利用率并分享管理成本。
(2)合资
有些客户更愿意保留配送设施的部分产权,并在物流作业中保持参与。对它们而言,与物流合同商的合资提供了注入资本和专业知识的途径。例如,在英国IBM与Tibbett&Britten组成了Hi-techLogistics。
(3)系统剥离
也有不少例子是自理物流作业的公司把物流部门剥离成一个独立的利润中心,允许它们承接第三方物流业务。母公司提供了它们的基本业务,而后越来越多地依靠第三方业务。
(4)管理型合同
对希望自己拥有物流设施(资产)的公司,仍可以把管理外协。这是大型零售商常采用的战略。对欧盟国家,把合同外包看成是改进物流作业管理的一种方法。因为这种形式的外协不是资产为基础的,它给使用服务的一方在业务谈判中以很大的灵活性,如果需要,它们可以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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