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调整期零供合作座谈会
4月19日上午,CCFA在青岛采购会期间组织24家零供企业召开“增值税调整期零供合作座谈会”。今年4月1日起国家下调增值税税率为各个环节企业减负,与会代表对当前零供合作不协调的局面普遍担忧,其根源在于对税改政策的理解和测算角度不同而产生分歧。会上协会举例客观分析、匡算了零供购销合同中未税进价和含税进价的几种情形,得到大家一致理解和认识:
1.供应商与零售商签订未税进价合同情况下,供应商因源头采购成本增加有造成亏损的事实,与零售商终端降价无关联。说明税改政策可能没有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需以数据为基础跟踪研究。
2.零售商造成供应商的主要压力和矛盾是未协商并达成一致的两种情形,一是签订未税进价合同的零售商终端降价破坏了供应商的价格体系亟待恢复;二是签订含税进价合同的零售商按未税进价修改结算系统造成供应商的亏损亟待恢复。
3. 大家希望以合同契约精神,自愿协商原则,共同平稳过渡税改期。协会希望零供双方不以税改政策为由采取不利于合作的行为,同时帮助供应商研究并反映成本可能上涨的原因和政策建议。
会后,各方纷纷表示此会召开很及时,让零供矛盾得到缓解并有了协商解决的基础。
与会零供企业包括大润发、步步高、沃尔玛、永旺、家乐福、永辉、天虹、中百仓储、华润万家、麦德龙、超市发等12家零售企业,以及伊利、蒙牛、益海嘉里、恒安集团、农夫山泉、纳爱斯、中粮、鲁花、欧莱雅、蓝月亮、上海家化、妙洁等12家供应商企业的采购、销售、财务等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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