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期间法:为评估投资计划的一种方法。当全部收入等于全部投资支出的时间。如果每年现金收入都相同,则回收期间=期初投资/每年现金收入。例如投资15000元,每年现金收入为5000元,则回收期间=15000/5000=3年。如果每年现金收入不相同,例如投资金额仍为15000元,第一年回收3000元,第二年回收4000元,第三年回收5000元,第四年回收6000元,第五年回收8000元,第三年后只有3000元未回收,需要半年去回收,3000/6000=0.5,则回收期间为3+0.5=3.5年。当有两个以上的投资计划时,选择较短回收期间的投资计划,因有较高的流动性和较少的风险。回收期间法的优点为计算简单和容易了解,有效处理投资风险。其缺点为没有计算金钱的时间价值与忽略投资计划的全部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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