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要求
危险品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要求
危险品货物装卸要注意事项如下
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人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志、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危险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轻装轻卸,谨慎操作。
同时应做到:
1.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2.装车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卸车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外;
3.装卸平衡;堆码时应从车厢两侧向内错位骑缝堆码,高出栏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超出车厢前挡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本身高度的二分之一;
4.装车后,货物应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需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毡布覆盖严密;需用多块毡布覆盖货物时,两块毡布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覆盖,且货厢前半部分毡布需压在后半部分的毡布上面;
5.包装件体积为450L以上的易滚动危险货物应紧固;
6.带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露或混人杂质造成危害;
7.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车厢门或栏板在原地关不上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8.装卸危险货物的托盘、手推车应尽量专用。装卸前,要对装卸机具进行检查。装卸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时,装卸机具的最大装载量应小于其额定负荷的75%;
9.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装运过剧毒品和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车辆、工具应进行洗刷和除污。危险货物的撒漏物和污染物应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9类危险化工品货物装卸注意事项
(一)爆炸品
严禁接触明火和高温飞严禁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机具。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无外包装的金属桶只能单层摆放,以免压力过大或撞击摩擦引起爆炸。火箭弹和旋上引信的炮弹应横装,与车辆行进方向垂直。凡从1.5m以上高度跌落或经过强烈振动的炮弹、引信、火工品等应单独存放,未经鉴定不得装车运输。
任何情况下,爆炸品不得配装;装运雷管和炸药的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特指包装件为气瓶装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装卸人员应根据所装气体的性质穿戴好防护用品,必要时戴好防毒面具。用起重机装卸大型气瓶或气瓶集装架(格)时,应戴好安全帽。
2.装车时要拧紧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车下人员须待车上人员将气瓶放置妥当后,才能继续往车上装瓶。在同一车厢内不准有两人以上同时单独往车上装瓶。
3.气瓶应尽量采用直立运输,直立气瓶高出栏板部分不得大于气瓶高度的1/4。不允许纵向水平装载气瓶。水平放置的气瓶均应横向平放,瓶口朝向应统一;水平放置最上层气瓶不得超过车厢栏板高度。
4.妥善固定瓶体,防止气瓶窜动、滚动,保证装载平衡。
5.卸车时,要在气瓶落地点铺上铅垫或橡皮垫;应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6.装卸作业时,不要把阀门对准人身,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应直立转动,不准脱手滚瓶或传接,气瓶直立放置时应稳妥牢靠。
7.装运大型气瓶(盛装净重0.5t以上的)或气瓶集装架(格)时,气瓶与气瓶、集装架与集装架之间需填牢填充物,在车厢栏板与气瓶空隙处应有固定支撑物,并用紧绳器紧固,严防气瓶滚动,重瓶不准多层装载。
8.装卸有毒气体时,应预先采取相应的防毒措施。
9.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沾有油脂;装卸氧气瓶的机具应采用氧溶性润滑剂,并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不得使用电磁起重机搬运。库内搬运氧气瓶应采用带有橡胶车轮的专用小车,小车上固定氧气瓶的槽、架也要注意不产生静电。
(三)易燃液体
装卸作业现场应远离火种、热源。操作时货物不准撞击、摩擦、拖拉;装车堆码时桶口,箱盖一律向上,不得倒置;集装货物,堆码整齐;装卸完毕,应罩好网罩,捆扎牢固。
钢桶盛装的易燃液体,不得从高处翻滚溜放卸车。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火花,周围需有人员接应,严防钢桶撞击致损。钢制包装件多层堆码时,层间应采取合适衬垫,并应捆扎牢固。对低沸点或易聚合的易燃气体,若发现其包装容器内装物有膨胀(鼓桶)象限时,不得装车。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装卸场所及装卸用工、属具应清洁干燥,不得沾有酸类和氧化剂。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不得摩擦、撞击、振动、摔碰。
装卸自燃物品时,应避免与空气、氧化剂、酸类等接触;对需用水(如,黄磷)、煤油、石蜡(如,金属钠、钾)、惰性气体(如,三乙基铝等)或其他稳定剂进行防护的包装件,应防止容器受撞击、振动、摔碰、倒置等造成容器破损,避免自燃物品与空气接触发生自燃。
遇湿易燃物品,不宜在潮湿的环境下装卸。若不具备防雨雪、防潮湿的条件,不准进行装卸作业。装卸容易升华、挥发出易燃、有害或刺激性气体的货物时,现场应通风良好、防止中毒;作业时应防止摩擦、撞击,以免引起燃烧、爆炸。
装卸钢桶包装的碳化钙(电石)时,应确认包装内有无填充保护气体(氮气)。如未填充的,在装卸前应侧身轻轻的拧开桶上的通气孔放气,防止爆炸、冲击伤人。电石桶不得倒置。装卸对撞击敏感,遇高热、酸易分解、爆炸的自反应物质和有关物质时,应控制温度;且不得与酸性腐蚀品及有毒或易燃脂类危险品配装。
(五)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对加人稳定剂或需控温运输的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作业时应认真检查包装,密切注意包装有无渗漏及膨胀(鼓桶)情况,发现异常应拒绝装运。装卸时,禁止摩擦、振动、摔碰、拖拉、翻滚、冲击。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装卸时发现包装破损,不能自行将破损件改换包装,不得将撒漏物装人原包装内,而应另行处理。操作时,不得踩踏、碾压撒漏物,禁止使用金属和可燃物(如,纸木等)处理撒漏物。
外包装为金属容器的货物,应单层摆放。需要堆码时,包装物之间应有性质与所运货物相容的不燃材料衬垫并加固。有机过氧化物装卸时严禁混有杂质,特别是酸类、重金属氧化物、胺类等物质。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1.毒害品
装卸作业前,对刚开启的仓库、集装箱、封闭式车厢要先通风排气,驱除积聚的有毒气体。当装卸场所的各种毒害品浓度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时方可作业。作业人员应根据不同货物的危险特性,穿戴好相应的防护服装、手套、防毒口罩、防毒面具和护目镜等。
认真检查毒害品的包装,应特别注意剧毒品、粉状的毒害品的包装,外包装表面应无残留物。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等现象,则拒绝装运。装卸作业时,作业人员尽量站在上风处,不能停留在低洼处。
避免易碎包装件、纸质包装件的包装损坏,防止毒害品撒漏。货物不得倒置;堆码要靠紧堆齐,桶口、箱口向上,袋口朝里。对刺激性较强的和散发异臭的毒害品,装卸人员应采取轮班作业。
在夏季高温期,尽量安排在早晚气温较低时作业;晚间作业应采用防爆式或封闭式安全照明。积雪、冰封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忌水的毒害品(如,磷化铝、磷化锌等),应防止受潮。装运毒害品之后的车辆及工、属具要严格清洗消毒,未经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批准,不得装运食用、药用的危险货物。
2.感染性物品
根据不同的医疗废物分类,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服装、手套、防毒口罩、面具和护目镜等。作业人员受到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七)腐蚀品
装卸作业前应穿戴具有防腐蚀的防护用品,并穿戴带有面罩的安全帽。对易散发有毒蒸气或烟雾的,应配备防毒面具。并认真检查包装、封口是否完好,要严防渗漏,特别要防止内包装破损。
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容器受损。液体腐蚀品不得肩扛、背负;忌振动、摩擦;易碎容器包装的货物,不得拖拉、翻滚、撞击;外包装没有封盖的组合包装件不得堆码装运。具有氧化性的腐蚀品不得接触可燃物和还原剂。有机腐蚀品严禁接触明火、高温或氧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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