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拣机归类探讨
最近在海关陪同客户办理免表业务时,海关对客户申报的分拣机HS84289090归类 存在争议。客户也说不清楚具体情况。小编自己回去研究一下供大家探讨。
首先小编从网上搜索,自动分拣机是按照预先设定的计算机指令对物品进行分拣,并将分检出的物品送达指定位置的机械。被检货物经由各种方式,如人工搬运、机械搬运、自动化搬运等送入分检系统,经合流后汇集到一条输送机上。物品接受激光扫描器对其条码的扫描,或通过其它自动识别的方式,如光学文字读取装置、声音识别输入装置等方式,将分拣信息输入计算机中央处理器中。计算机通过将所获得的物品信息与预先设定的信息进行比较,将不同的被拣物品送到特定的分拣道口位置上,完成物品的分检工作。
从中我们看出,自动分拣机主要功能有2个,第一搬运输送,第二检测。很多人包括小编自己第一反应按照多功能机器且两个功能分不清哪个是主要功能归入84798999项下。
但是小编仔细看下84章注释,其中注释九(三)品目84.86也包括专用于或主要用于下列用途的机器及装置:1.制造或修补掩膜版及刻线;2.组装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以及3.升降、搬运、装卸单晶柱、圆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及平板显示器。(四)除第十六类注释一及第八十四章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符合品目84.86规定的设备及装置,应归入该品目而不归入本协调制度的其他品目。
也就是说如果分拣机分拣对象是8486所列商品范围内的,因优先归入8486项下。
到此,小编觉得客户提供的税号的确存在问题。
我们来看下8428品目列明:
84.28 其他升降、搬运、装卸机械(例如,升降机、自动梯、输送机、缆车):本品目包括利用机械方式(升降、输送、装卸等设备)搬运材料、货物等的各种机械,但品目84.25至84.27所列的升降及搬运机械除外。
那么小编认为,如果客户要归入品目8428,那么其机器主要是用于输送搬运货物(且8486所列品目除外),如果客户的机器除搬运功能外还带有检测功能,那么小编还是认为归入品目8479比较合适。如果单单只有搬运功能没有其他功能的则可以考虑归入8428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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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旗下毛小小归类工作室原创、翻译、整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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