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dos的仓储管理-火灾隐患
152 火灾隐患
在仓储管理工作中,如果举出两件能让负责人“摊上大事”或丢掉工作的,无非是库存准确性和安全。而在安全方面,首要的危险因素则是火灾。王二尽管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在6S管理推进过程中也特别注意安全环节,但是,对于火灾的隐患的担心,一直没有完全消除过。于是,到处查找资料,尽量穷举能引起火灾的隐患,作为防火检查重点。
1、建筑物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使用性质不符,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布局不合理,发生火灾后易蔓延或影响其他建筑物。
2、火源、热源、电源距可燃物较近,如炉灶、火炉、锅炉、烟囱、蒸汽、电热器具、煤气灶、煤气热水器、煤气管道靠近可燃物或可燃结构。
3、火种管理:外来火种和易燃品因检查不严带入库区;在库区吸烟、使用明火;炉火设置不当或管理不严;火柴、打火机等意外点燃等。
4、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损坏(如灭火器压力表指针位于黄区,过期或不可用);消防水源不足,消火栓被遮挡;消火栓箱内无水枪、水带;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施,如埋压、圈占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
5、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配电箱箱体材料、电缆沟盖采用木质结构;照明灯、移动插座等电源线接头外露;灯具不符合要求,照明灯为非冷光灯;电线老化,绝缘体破裂;电力超负荷;乱接乱拉电线;电线、电器设备发生短路;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丝和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6、占用防火间距,如在防火间距内堆放可燃物品。
7、储存场所温湿度超过物品规定极限;可自燃物品堆码过实,不能很好地通风、散热、散潮;易燃物不及时清理等。
8、无防护罩的汽车、叉车、吊车进入库区或库房;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在库内停放、修理汽车;用汽油擦洗零部件;叉车内部皮线破露、油管老化漏油;电焊、气焊违章作业,没有消防措施等。
9、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性质相抵触物品混存;易燃液体挥发渗漏;不执行分区分类储存货物规定,将易燃、易爆品存入一般库房。
10、在工作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11、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或堵塞消防通道;无疏散指示标志,无事故应急照明灯或失火后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影响水源使用。
12、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不具备安全常识上岗,不懂防火和灭火知识。
附1:仓库消火栓设置及禁火灭火
仓库应合理设置消火栓,应保证在每一个可能着火点上,至少有两个水龙头可进行灭火。但以下货物起火时,禁止用水灭火。
1、电气设备:水可以导电,若电路未切断,用水灭火有触电危险。
2、忌水货物: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爆炸。
3、油类、酒精和其他轻于水的易燃液体:能浮于水面,用水灭火会扩大火灾面积,但面积不广、厚度不超过3CM时,可用雾状水扑灭。
4、粉末状固体:用水灭火时,能随水流的冲击飞扬,扩大危害,但可用雾状水扑灭。
5、已经高度灼热的物体:如金属铸件和某些矿物体,在火灾中与水接触会爆炸伤人,不宜用水灭火。
6、其他过水能使质量变化或怕水的物资,如仪器、机电设备、纸张等:非万不得已避免用水扑救,尽量使用其他方法。
附2:各类灭火器使用范围
1、干粉灭火器:油类、可燃气体,电气设备等。
2、二氧化碳灭火器:贵重仪器、图书档案、电气设备及其他忌水物资的初起火灾。
3、泡沫灭火器:汽油、煤油、柴油、笨、香蕉水、松香水等易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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